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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离婚赔偿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过错,并由此导致了夫妻离婚。那么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无过错方离婚赔偿怎么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针对这几个问题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二、无过错方离婚赔偿怎么提起
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
婚姻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婚姻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婚姻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三、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时间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请求精神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婚姻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对婚姻损害赔偿另行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的全部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夫妻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三方面的条件,包括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夫妻一方因特定的过错而导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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