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律师 预约法律咨询微信:13666633488杭州唯一一家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楼◆ 孙旭权主任律师团队新荣誉:1、西湖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西湖区律师行业联合工会委员。2、杭州市律师协会西湖分会婚姻法研究中心...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律师

手机号码:13666633488

邮箱地址:hzsxq001@126.com

执业证号:13301201010241408

执业律所: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52号计量大厦13楼1305室

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处理任何事情都要讲究一定的步骤,不能够随意按想法来处理,这样会没有规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首先要明确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然后再进行财产的分割,需要注意的是,要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接下来和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

  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如果是“小家庭”与“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还未分家的,那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大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二、特有财产的分类

  关于特有财产的分类,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

  第一、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

  第二、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有关的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组成的法律制度。

  三、怎样理解特有财产制

  第一、特有财产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同时并存的,没有共同财产制,也就无所谓特有财产制,特有财产制是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

  第二、特有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保留的个人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各自的特有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夫妻可以约定将各自的特有财产交由一方管理;夫妻一方也可以将自己的特有财产委托对方代为管理,对方代为管理的,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一般规定。对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负担家庭生活费用时,夫妻应当以各自的特有财产分担。

  通过学习了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首先要明确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然后再进行财产的分割,需要注意的是,要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感谢您的阅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20 www.0571hunyin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52号计量大厦13楼1305室
手机:13666635307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